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》自2020年10月11日起施行。原國家電力監(jiān)管委員會于2009年12月18日公布的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》(國家電力監(jiān)管委員會令第28號)同時廢止。特高壓簡單介紹新版的承裝(修、試)承試類四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工機具設備選型指南。
取得四級承裝(修、試)許可證,可以從事 35 kV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、維修或者試驗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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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稱:四級承試儀器、四級承試設備、承試儀器設備、承試四級配置表、承試四級試驗設備、承試四級試驗檢測設備選型表